文/汪士和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无论社会制度如何,国家都会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制度。
建筑业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建筑业统计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主管。住建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自工作的需要,在国家统计局建筑业统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经统计部门批准作适当补充、增加,以满足日常行业管理和及时掌握建筑业产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与各行各业一样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以江苏为例,1979年江苏建筑业从业人员62.81万人,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56亿元,到2010年从业人数达到572.5万人,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930亿元,分别增长了8.1倍和627.9倍,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致富奔小康,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建筑业统计改革的步伐,却跟不上行业的发展。本文试就建筑业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作一点探讨。
1.能否用科学手段挤干虚报数据的水分。
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建筑业统计过去一直遵循二大原则,即“不重不漏”的原则和“谁施工谁统计”的原则。改革开放前,建筑公司绝大部分属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当时执行上述二大原则基本情况是好的,虽然也存在瞒报和漏报情况,但是虚报情况几乎没有,因为当时报表制度中有“实物工作量”报表,没有实物工作量支撑,虚报产值立刻就会被发现逻辑关系不符。但是,建筑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后,情况就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是不重视统计工作,把统计岗位撤销由会计或其他人兼职,人员业务素质得不到保证;其次是老板说了算,整出几本帐,有应付上面检查用的(包括税务检查),有评优评奖报成绩用的,还有公司自己用的。有个公司为了挤进“30强”公司,胡编乱造报表,当年报完成产值80亿元,主管部门表示怀疑,因为哪怕1亿元一个项目也要有80个项目,让该公司把合同拿出来证实,当然拿不出,被盯得没办法报了一些意向协议复印件,有关人员随机抽了二个项目打电话到项目所在地核实,一市政工程实际合同额700万元,报到主管部门7000万元,扩大10倍,另一道路工程,实际完成450万元,公司报5亿元,人为放大100多倍。洋相被戳穿,“评强”资格被取消,但事后经了解,当地统计部门因无法核实其真实性,照样按80亿元统计上报,结果该公司堂而皇之出现在全国500强公司名单上,位置还比较前。这是统计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笑话。现在人为干扰统计数字的情况就更多,有些地区为了“政绩”暗示公司加“水”,有的地区为了名次提前,“逼”着公司乱报虚假产值。统计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受到巨大冲击。其实只要有点统计业务知识的人,对这些虚报产值的做法是非常容易识破的。
因为一个公司也好,一个地区也好,建筑业缴纳税金这是刚性的,都有票据可查。建筑业营业税应征税率3%是国家统一的,另教育费附加等缴纳0.4%左右,公司所得税按规定应交2%,加上个人所得税负征1%,也就是说用税金与产值之比产值税金率大约是6.4%,因统计上没有这个指标,只有产值利税率,如果含上利润,哪怕只有1—2%的利润,则正常的产值利税率也要在8%以上。事实上经测算,有的县、市、省产值利税率只有1—2%,即使零利润,单是纳税的百分率都远远没达到。由于税收是“死的”,没有重复和虚报,所以答案只有一个:某些地区的建筑业总产值“被增长”了。因此,有关部门在抓统计信息化工作时,能不能在软件程序上加装自动校核程序?用科学手段挤干虚报数据的水分。
2.能否把建筑业统计制度与公司资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克服产值重复上报?
由于建筑业承包方式的改变,建筑业公司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根据资质管理的规定,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公司,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公司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公司。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公司,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公司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公司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公司,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公司或者专业承包公司分包的劳务作业。公司被分成三个序列,加上市场出现各种各样的承包形式以及越来越多的挂靠行为,统计的制度和方法如果不相适应,就必然造成大量的重复上报。譬如,一个1个亿元的项目,总承包公司签订合同,在公司认为按合同额1亿元报建筑业总产值天经地义,这其中该公司只做了主体部分,地基、装饰装修、防水、设备安装、智能化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了有关专业承包公司,假设工作量占合同总价40%即4000万元,而总承包公司和专业承包公司分别又使用了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签订了1000万元,如果每个环节公司正常上报统计报表,那么1亿元项目汇总出来的数字就是1.5亿元。报到统计部门的数字被重复了。但作为公司资质管理要求,相应等级的公司每年又必须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如果按照“谁施工谁统计”的原则,许多公司就会达不到业绩要求而被降低资质,所以让谁少报都做不到。为了克服这个矛盾,能不能考虑同时采用“总包产值”和“自行完成产值”二个指标,对于满足全社会的建筑业总产值指标,只要把自行完成产值相加就可以“不重不漏”并且能做到与实物工作量相对应。总包产值则作为公司资质核查时用,事实上目前对公司考核也就是总包产值。
3、建筑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其相关统计不宜硬性规定执行&濒诲辩耻辞;在地&谤诲辩耻辞;统计。
按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建筑业统计的调查单位为法人建筑公司,这是构成建筑业产业总体的基本单位。而建筑业统计的特点是由建筑产业周期长、点多面广所决定的。由于建筑产物的固定性,有些项目是跨省市、跨地区建设,决定了施工队伍的流动性,有的公司施工的工程大部分分散在各省市、各地区。所以建筑业统计一直采用“属地统计”原则。所谓“属地”,是指法人公司登记注册的所在地。按属地进行统计,就是建筑业公司所属的各产业活动单位(分公司或项目部)均应将所有统计数据,汇集到公司所在地的管理本部,由法人建筑业公司向有关部门填报报表,而不是由分散于各地的公司所属工程项目部分别向其工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属地”统计相对应的是“在地”统计。这是以建筑工程为统计对象的方法,站在社会发展角度,掌握地区经济全面进程及推动城镇化建设需要考虑“在地”统计,但是“在地”统计,一是不能真实反映本地区的建筑业业绩和水平,二是从技术层面上讲,只能了解人员、施工面积、竣工产值一般性指标,对经济技术指标很难采集。试想一前方项目部面对十几甚至几十个分包、挂靠队伍,要其履行法人单位上报统计数据是几乎不可能的。即使硬性压出来的,多数只能是糊弄敷衍之作。如果一个行业的统计不能反映出行业的实际状况,这种统计又有何作用?据说目前正在进行“在地”统计试点,(即所谓“一套表”制度)建议慎重。
4、建筑业统计管理与建筑业行业管理能否实行信息共享?
很多省加强了对建筑市场信息化管理的力度,分别建立了以“公司库”、“项目库”和“人才库”为基本要素的统一监管平台,而这些离不开统计基础规范化的工作。作为主管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部门能否主动与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对接而把这些资源做到信息共享呢?
目前统计部门推行“网上直报”的方法,如果与行业主管部门力推的信息化工作结合起来,必然会是双赢,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能较好解决网上直报的上报率不理想问题。
5、加强建筑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从源头制止弄虚作假现象的滋生。
对于建筑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早在20多年前国家统计局和建设部就曾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过,那时的管理手段虽然远不如现在,但很多公司通过这项工作能做到公司生产、财务和物资设备的帐表一致,账、卡、物一致,实属不易。现在的情况是很多公司管理手段先进了,但基础管理工作却淡漠了。如果没有详实的基础资料,输进电脑的数字是错误的,汇总加工出来的结果岂不是错上加错?江苏建筑业统计曾在全省推行一种软件,从项目合同编号填起,按照每月的形象化进度逐月填报,自动汇总。设置的指标充分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和行业管理二个方面的需求,关键是从技术上保证中间环节无权也没法修改汇总数据,从源头上防止弄虚作假。
6、推行统一的公司集团化统计报表制度刻不容缓。
进入21世纪以来,建筑业公司集团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整体上呈现改革不断深化,规模不断扩大,竞争力不断提升和经济效益不断转好的良好发展格局。公司集团普遍具有组织多元、规模较大、结构有层次、经营多元化、功能多样化等特征。过去公司集团多数集中在中央公司,现在地方上大量特、一级公司也按集团化在发展。现在的问题是1997年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公司集团化统计报表制度》已远远不能满足建筑业公司集团庞大而复杂的管理和决策需要,也不能满足公司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需要。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业公司集团规模不等,有完成几十亿、上百亿产值的,也有完成几百亿、上千亿产值的,加上经营的行业各异,国内外市场占有程度不同,管理水平不一,所以亟待能有一套统一的、较为完善的《公司集团统计报表制度》,以替代公司为满足管理的需要自行制定五花八门的内部统计报表。这项工作通过有关协会召集众多专家已议七、八年了,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引起权威统计部门的重视。统计方法制度的制定一定要跟上形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7、建筑业公司代码设置要有利于建筑业转型升级。
建筑公司在转型升级中,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大力发展金属钢结构厂、金属门窗厂、预拌砂浆和混凝土制品厂、彩钢板活动板房厂等等专业工厂,这些公司的资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职工培训、市场行为管理及队伍管理都属于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但是统计部门在公司代码设置上,将以上这些公司都归在工业公司,这些专业公司完成的产值、利润、税金都会自动统计到工业领域,造成“转型”越多,建筑行业的经济指标反而越低,这样的统计制度需要加以研究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