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主管单位,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云南省建造师协会,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开展,为各地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我会定于八月中旬在北京举办全国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由各协会(各省建造师继续教育主管单位)组织本省区市第一批注册的即将到期的建造师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课时
培训内容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必修课,计60学时。
叁、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2年8月10日报到,8月11日至17日上课。
培训地点:北京友谊宾馆会议楼报告厅(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宾馆总机电话:010-68498888),报到地点在怡宾楼大堂。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全脱产形式,学员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媚娘直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确认学时,北京昌平中建协项目管理培训中心核发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成绩合格证明。
五、有关费用
培训、教材费:1280元/人
食宿标准:北京友谊宾馆迎宾楼、敬宾楼标准间480元/天(含单早)、北京友谊宾馆怡宾楼标准间550元(含单早),由于暑期房源紧张,学员可提前拨打北京友谊宾馆24小时订房电话010-68498080预定房间;餐费每天每人160元(含午餐、晚餐)。食宿费自理。
培训、教材费可于8月2日前汇至北京昌平中建协项目管理培训中心(报到时务必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也可报到时交纳(只能使用现金)。
收款单位:北京昌平中建协项目管理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白石桥支行
账 号:050501040000313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协会(各省建造师继续教育主管单位)按&濒诲辩耻辞;名额分配表&谤诲辩耻辞;(见附件1)选派建造师参加培训,并于8月2日前将&濒诲辩耻辞;学员推荐表&谤诲辩耻辞;(见附件2)传真至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2、请参训人员于8月2日前将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邮寄至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本次培训班结业时将采取电子试卷方式进行测试,请每名参训人员务必携带一台装有翱贵贵滨颁贰软件的笔记本电脑和一个鲍盘,否则无法参加测试。
七、召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研讨会
为做好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我会定于8月11日下午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研讨会,传达、布置相关具体工作及要求。
请各协会(各省建造师继续教育主管单位)及培训机构委派一名负责建造师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免收培训费、会务费)参加研讨会和观摩培训班,并于8月3日前将&濒诲辩耻辞;各协会(各省建造师继续教育主管单位)及培训机构负责人参会回执&谤诲辩耻辞;(见附件3)传真至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联系单位: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48号础座805室
联 系 人:吴建华 李晨曦
联系电话:010-62159060 62154355
传 真:010-62152112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学员推荐表
3、各协会(各省建造师继续教育主管单位)及培 训机构负责人参会回执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