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日前下发了《对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中央公司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通知》要求,中央公司中的勘察设计公司要充分发挥在人员、资质、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主动开展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工作;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抓住各地出台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融资等优惠政策的机会,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工程建设公司要发挥在规模、质量、成本、信誉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建材公司要努力满足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建材需求,提供质优价廉的建材,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
《通知》强调,中央公司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中,要始终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强化对开发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按时完工,切实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在设计方面,要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合理优化设计方案,努力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节能环保、经济适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