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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动全省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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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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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拉开帷幕。按照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2011年黑龙江省节能宣传周安排意见的通知》总体部署,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订并下发了全省建设系统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确定了&濒诲辩耻辞;低碳生活,建设先行&谤诲辩耻辞;的宣传活动主题。抢抓建筑节能发展机遇,必将有力地推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黑龙江已建成节能建筑1.89亿平方米

  黑龙江地处我国最北部,属严寒地区,采暖能耗位于全国前列,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37%,建筑节能任务十分繁重。几年来,黑龙江省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黑龙江省城镇建筑总量为7.36亿平方米,已建成节能建筑1.89亿平方米,每年节约燃煤355.3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870.5万吨、二氧化硫8.88万吨。

  黑龙江省制定了《黑龙江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计划》和相关管理办法,确定了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为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试点单位,开展了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

  黑龙江省已圆满完成了&濒诲辩耻辞;十一五&谤诲辩耻辞;期间国家下达的15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涌现出哈尔滨、大庆、鹤岗等一批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并建成了一大批示范工程。&濒诲辩耻辞;十一五&谤诲辩耻辞;期间,共获得国家奖励资金6.19亿元,有力推动了黑龙江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

  某些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相对滞后

  总体来看,黑龙江省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黑龙江省的建筑节能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城市发展相对滞后。有些市县对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开发利用等建筑节能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节能工作机构力量薄弱,工作相对滞后。

  二是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有待完善。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和验收备案环节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在施工阶段,随意变更节能设计的现象较为普遍。

  叁是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开发利用等工作需要政府进一步制定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濒诲辩耻辞;十二五&谤诲辩耻辞;期间城镇新建建筑将严格执行节能标准

  据悉,&濒诲辩耻辞;十二五&谤诲辩耻辞;期间,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到商品房销售,黑龙江省将实行闭合式管理,全面执行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一是推进落实省政府与市县政府已签署的建筑节能重点工作责任状,强化目标责任制;二是对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重点对小城市、县城、旅游名镇新建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叁是在全省全面实行建筑能效测评标志制度,尽快建立包括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技术服务、配套政策、管理制度在内的比较完善的配套体系;四是继续完善节能标准体系,编制出台《黑龙江省农村节能住宅设计标准》《民用建筑外保温工程防火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并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对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的宣传工作;五是在已出台的《黑龙江省节约能源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认真调研,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出台《黑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准备工作。

  &濒诲辩耻辞;十二五&谤诲辩耻辞;期间将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先进技术

  据悉,为了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先进技术和产物,&濒诲辩耻辞;十二五&谤诲辩耻辞;期间,黑龙江省将组织专家和公司抓紧研发建筑节能关键技术,逐步形成建筑节能新产物和技术体系,定期发布新产物、新技术推广目录和淘汰落后产物的目录。另外,整合建筑节能技术,形成成套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推进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大力推广装配式节能住宅新技术和新产物。

  加强墙体材料改革工作。一是严格目标责任制,严格控制黏土砖产量,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确保&濒诲辩耻辞;禁实&谤诲辩耻辞;工作不反弹;二是加大对墙改专项资金的收缴力度;叁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墙体材料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濒诲辩耻辞;十二五&谤诲辩耻辞;期间将继续加强对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

  在全面完成国家&濒诲辩耻辞;十一五&谤诲辩耻辞;期间黑龙江省15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的基础上,深刻总结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为&濒诲辩耻辞;十二五&谤诲辩耻辞;期间全力推进黑龙江省40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奠定基础。为此,黑龙江省将制订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研究推进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以居住建筑改造为重点,并把改造与城市风貌改造升级相结合。黑龙江省将制定出台建筑节能改造配套优惠政策,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改造经验。

  此外,黑龙江省将积极探索公共建筑节能新机制,建立针对高耗能的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对新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强制性节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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