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会决定在全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作为全省重大工程示范性劳动竞赛,通过竞赛创精品工程,促公司发展。并印发了《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实施办法》。
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该《办法》规定:竞赛活动自2011年初起,至2015年底结束,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建设工会组织实施。参赛范围涵盖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所有参加建设单位,竞赛内容有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节能降耗、科技创新、劳务管理等六大项,设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奖、优秀工程项目奖和优秀建设者四项奖励。劳动竞赛每年度进行一次总结表彰工作,对竞赛组委会认定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分别授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秀工程项目”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秀建设者”等荣誉称号。事迹特别突出者,由竞赛组委会择优选拔推荐授予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如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文明施工方面未达标准等上述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