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即日起,银川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开始申报,但2007年10月1日之后、属于城市拆迁范围的既有居民建筑不被列为改造对象。
今年,银川市计划改造4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此次申报的条件是: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且经评估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及以上;采暖能耗较高,经改造后节能效果显着;实施节能改造后,改造的部分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小区。只要符合这些条件,供热公司均可向银川市物业办申报。同时,银川市鼓励改造单位对整个小区(或连片)既有居住非节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形成规划规模改造效益。申报日期截止到本月15日,申报地点是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供热科。
另外,因2007年10月1日后竣工的既有建筑,住建部已明确要求实行热计量改造,并留有安装热计量表的位置。且银川市要求2010年后的新建建筑必须实行热计量,所以2007年10月1日后竣工的既有居住建筑不列为改造对象。(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