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解决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了《对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清理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工程款支付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及时掌握、分析本地区拖欠工程款情况及外来务工人员情况,发现一起,及时解决一起。自治区每年将进行专项督察,督察情况在全区通报。
通知指出,从3月15日起,招标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时,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应出具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凭证,否则监督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手续。要及时有效使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旦发生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要迅速查清事实,按照规定快速拨付。保障金不足的,由政府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待双方结算后再由欠薪单位归还。(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