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式建立&濒诲辩耻辞;省外建设工程公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谤诲辩耻辞;,简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公司承接业务的信息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省外进赣建设工程公司的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据了解,省外进赣建设工程公司,包括经工商注册地在江西行政区域外,取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和检测等资质资格证书的公司,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务的,应当在江西&濒诲辩耻辞;省外建设工程公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谤诲辩耻辞;上办理公司信息登记。
按照规定,凡不能在江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公司,不得在江西行政区域内承揽业务。不能在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公司人员,不得在江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凡在&濒诲辩耻辞;省外建设工程公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谤诲辩耻辞;办理了公司信息登记,并能在&濒诲辩耻辞;一体化平台&谤诲辩耻辞;查询到的省外建设工程公司,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要求设立子公司(分公司)、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缴纳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强制扣押公司和人员相关证照资料等直接或变相设置门槛,限制省外进赣建设工程公司在本地承揽业务。
有关负责人表示,江西将把省外进赣建设工程公司的诚信管理纳入省内建设工程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公司基本信息时弄虚作假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公司,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据有关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