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统筹做好安全防范相关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取得成效。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从以下方面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第一,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和人员作息时间,严禁盲目抢工期,杜绝工人酒后作业;未复工工地封闭工地大门,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加强在建工地人员动态监控,防范人员聚集,加强自发活动安全管理,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定期消毒,确保卫生安全;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
第叁,建筑工地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加强办公场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进场,加强对明火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监管,节假日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严禁焚烧建筑垃圾,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对春节期间停工工地,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塔机应收回小车,保持吊臂自由旋转状态,施工升降机、吊篮应停至设备首层。各工地复工前应对起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起重设备状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