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以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实践为基础、以打造江苏特色的建筑能效测评体系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制度日益完善。提出了推进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建筑能效测评对象、方法和要求;把建筑能效测评纳入工程质量监管程序,规定应进行建筑能效测评的建筑工程项目未经建筑能效测评或者建筑能效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组织验收。二是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成立了江苏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办公室,负责能效测评机构的认定和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认定工作,构建建筑能效测评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了一批省级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基本实现了省辖市全覆盖。叁是配套能力得以提升。建立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专家库,对各测评机构提交的测评报告进行技术评审,确保测评标识质量;充分考虑江苏省两个气候区的地域特点,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首次提出相对节能率要求,明确了能效标识等级分为叁个星级,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四是激励手段日益完备。用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对获得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绿色建筑予以奖励。(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