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住建交发摆2020闭56号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对于鼓励规划建设高品质生活空间的七项措施》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对于鼓励规划建设高品质生活空间的七项措施》
&苍产蝉辫;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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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鼓励建设高品质生活空间的七项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宜业宜商宜居城市功能建设品质,制定以下七项措施。
一、大力推广高标准绿色建筑。将公园城市、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建筑)、节能环保等低碳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建设条件。对区内达到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标准的建设项目,按总建筑面积(以规划核实意见书确认面积为准)给予业主单位相应奖励:达到三星级运行评价标识标准的建设项目,给予100 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达到二星级运行评价标识标准的建设项目,给予 50 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所有奖励在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后兑现。
二、大力提升项目设计水准。区内建筑项目获得“普利兹克建筑奖”“ 金块奖”“ 梁思成奖”的,分别给予项目业主单位 600 万元、500 万元、400 万元一次性奖励(重复获奖以最高奖项为准)。
三、鼓励创建优质工程。区内建筑项目获得“鲁班奖”“ 詹天佑奖”“ 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给予建设单位 300 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四川省“天府杯”的,给予建设单位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重复获奖以最高奖项为准)。
四、支持公司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对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延长房屋交付保修期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投保面积给予 5 元/㎡补助。
五、帮助困难公司解决资金难题。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公司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公司贷款进行贴息,开展房地产公司贷款专场融资对接会等缓解房地产公司资金压力。
六、建立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年度信用情况进行评比,排名前 3 位的公司可申请提前退还 50%项目土地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排名后 3 位且具有扣分情况的公司,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公司信用评价体系。
七、引导物业公司提供高品质服务。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年度考评,及时向社会发布考评结果。对评定为“十佳物业”的物业服务公司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服务质量不合格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相应进行风险警示、责令限期整改、计减信用分纳入“黑名单”管理。指导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对纳入“黑名单”的物业服务公司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并实施市场禁入。
八、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住建交通局负责解释。本措施有效期为2年。